吉利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听课任务安排的通知
质字〔2023〕11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强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吉利学院听课制度》之规定,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听课范围覆盖本学期所有的任课教师,所有听课人员应提前几分钟进入听课教室并完整听满整节课,课后及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严禁听课中途出入教室。
2.听课应重点关注课堂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教学环境、学生学习情况等。对教师立足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设计与应用、课堂教学管理与实施效果、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与反馈,对教学条件、教学环境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反馈。
3.校长办公室协助校领导合理安排时间听课,并将听课情况汇总(附件1)提交到质量保障处。听课任务见附件2,教师课表届时质量保障处提供。
4.质量保障处、教务处、教学资源中心等部门领导本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
5.各二级学院院长本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院长助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院级督导人员本学期听课节次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6.校内所有专任教师之间互相听课。每位教师本学期听课应不少于2节。
7.要严格履行督导职责,认真填好听课评价手册,不弄虚作假,客观公正的评价打分。
8.质量保障处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进行整改。并对相关教学问题进行持续跟踪,落实OBE理念,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材料提交
1.校长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校领导听课评价手册,填写附件1听课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并提交到质量保障处。
2.质量保障处、教务处、教学资源中心等领导听课评价手册由质量保障处汇总。
3.各二级学院院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院长助理)、
院级督导人员、各教师的听课评价手册由学院汇总并撰写听课总结(电子版)提交给质量保障处。听课评价手册汇总完返还原听课人下学期继续使用。
4.各督导听课任务完成以后填写附件1(听课情况汇总表)与听课评价手册一起交给本组组长,组长核实听课情况,撰写本小组听课总结,连同附件1一起上交质量保障处。
5.质量保障处负责提供纸质版空白听课评价手册。
三、提交时间
1.听课评价手册于第16周(2023年12月11日-15日)提交到质量保障处。
2.各二级学院听课总结与期末教学检查总结同时提交。
四、联系人
电子版材料发到质量保障处刘欣老师OA邮箱
附件:1.听课情况汇总表
2.校领导听课任务一览表
质量保障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