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吉利学院 2022-2023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质字〔2023〕14号
各单位:
按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0号)》(见附件1)以及四川省发布的《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 2022—2023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的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吉利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编制发布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工协作
编制及发布《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我校合格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编制《质量报告》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指标内涵进行分工。
二、编制内容及分工安排
编制内容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部分内容,内容撰写分工见附件 3。数据支撑分为两个部分,其中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分工表共25项数据见附件 4,四川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省级支撑数据分工表共 12 项数据,见附件 5,分工表见附件6。最后由质量保障处统稿,形成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需指派执笔人(可以多名)和数据报送人。
三、《质量报告》内容及数据的相关要求
(一)内容要求
各牵头单位与协作单位要在全面总结 2022-2023 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撰写本学年教学质量报告,质量报告应尽量采用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部分数据可采用图表、图片或附表的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要求做到数据准确、论证有力、表述规范。
文字材料须设计各层级标题,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用语精炼, 突出学校办学理念及办学特色。
指标内容要求不缺项。《质量报告》所有数据须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的数据保持一致。
(二)格式要求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撰写,能采用表格、图片等形式作为支撑说明的要尽量采用,直观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特色和亮点。
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 2 个汉字符。行距 20 磅。
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标的内容自行调整。
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三)数据要求
报告涉及数据的统计时间应与2022-2023年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时间节点保持一致。报告中各项数据信息要求准确无误, 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工作要求
各牵头单位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质量按时完成本单位有关指标内容的质量报告编制与支撑数据采集工作。各牵头单位将执笔人和数据报送人名单于2023年10月31日前邮件报送tongxiaofeng@bgu.edu.cn,并加入数据填报及质量报告工作群。
各牵头单位于2023年11月8日前完成所负责的报告撰写和支撑数据表,由牵头单位责任人签字后提交WORD及EXCEL电子版,OA邮件发送tongxiaofeng@bgu.edu.cn。文件名称“吉利学院 2022-2023 学年 xxx(二级指标名称)教学质量报告”(WORD)及“吉利学院2022-2023 学年支撑数据表(EXCEL)xx(按附件 4 序号)”
质量保障处于11月14日前组织完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初稿,报送学校审核修订,于11月15日前由校长审批通过后,由校长办公室按要求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主管部门,于12月5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工作联系人:童啸风(铭福楼 314#,电话:63286060)。
附件 1:《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0号)》
附件 2: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 2022—2023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附件 3:吉利学院 2022-2023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工表
附件 4:吉利学院 2022-2023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分工表
附件5:四川省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1-12)
附件6:吉利学院2022-2023学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省级支撑数据(表1-12)分工表
质量保障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