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障处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核心部门,以“完善标准、强化监控、精准反馈、持续改进”为宗旨,构建了覆盖"教学输入—过程—输出"全链条的质量保障体系。围绕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核心任务,聚焦教学质量提升,逐步形成了"制度规范化、监控常态化、反馈精准化、改进持续化"的工作特色。
质量保障处部门核心职责如下:
一、体系建设与标准制定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教育教学质量政策,组织制定和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起草、修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相关制度、指标与方案;协同相关部门建立评
估标准与程序,持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
二、质量监测
负责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管理,组织实施学生网上评教、师生评学及满意度调查;
收集、整理和分析教学运行、学风教风、教学条件等方面的信息;编制和发布教学质量相关信息,向相关单位反馈信息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质量评估
定期组织开展课程评估、专业评估和学院教学评估;制定评估指标与程序;监督各类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与持续改进,组织复评与验收,确保教学质量提升措施有效落实。
四、教学督导
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整体规划与实施,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与管理;组织听课、座谈、日常及专项教学检查;对课堂教学、论文指导、教学秩序等环节开展监督与评价,形成反馈并跟踪改进效果。
此外,本处还负责教学质量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及其他学校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