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师生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质字〔2023〕16 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要求和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师生对学校教育教学中相关因素的满意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师生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本学期师生满意度调查由质量保障处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配合组织实施,组织全体师生全员参与,共同完成本学期师生满意度调查工作。具体组织分工如下:
(一)质量保障处负责开展学生对学校管理及服务满意度调查;教师对教学管理及服务满意度调查。
(二)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满意度情况调查。
(三)铭福后勤公司负责后勤服务满意度调查(已进行)。
(四)招生就业处负责用人单位对2023届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
(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思政课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8日
三、调查方式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按照要求填写调查问卷。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教师对教学管理和服务满意度调查和学生对学校管理及服务满意度调查,由质量保障处负责发放调查问卷,汇总调查结果,撰写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全员参与。
1.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对教学管理和服务开展满意度调查;
2.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对学校管理及服务满意度调查;
(见附件问卷星师生满意度问卷链接)
(二)其他各项满意度调查及工作要求。学工、铭福后勤公司、招生就业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各自独立开展相关满意度调查,统计调查结果,撰写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并将满意度调查结果及分析报告电子版及时报送质量保障处。
(三)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满意度调查”是师生对教育教学情况的一种客观反馈,是促进师生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校管理,发挥师生主体作用的重要渠道,要做好宣传,动员全体师生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到调查工作中,确保本次调查工作高质量落实。
(四)及时总结,发挥实效。问卷调查结束后,学校将及时编制调查报告,组织专业人员分析调查报告。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注重发挥调查结果的积极作用,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附件:师生满意度问卷链接
质量保障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