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质字〔2023〕17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全面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及时掌握学生的教学反馈信息,提升教学水平,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学生网上评教定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8日(16-19周)进行,评教时间内系统全天开放,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jw.guc.edu.cn/yethan/UserAction?setAction=userLogin
输入学生账号登录进入系统——课程评价——课程综合评价,按要求对本学期全部授课老师和课程填写评教问卷。
学生操作流程参照附件:吉利学院质量评价学生端操作说明
二、评教对象
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含兼职、外聘教师)。
三、参评学生
本学期全体学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组织各教研室、任课教师、辅导员要切实做好学生评教宣传动员工作,使学生充分了解评教的意义、内容、形式等,要求同学们严肃认真的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为学校教师教学质量提升提供依据。
2.全校学生须全员参加评教,各学院应精心组织,保障网上评教参评率在90%以上。如果参评率不足60%的课程,该课程网评结果无效。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在下学期选课和期末成绩查询等方面将会受到影响。
3.参评学生要严肃、认真、完整、客观的进行评价任课的教师和课程,严禁学生请他人“代评”和“恶意评教”。学生网上评教为无记名评价,教师本人无法查阅参评学生的信息。
4.参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教过程或诱导评教结果,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核实无误后,本学期评教成绩无效,并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5.工作联系人:益西邓珠,地址铭福楼314#。
附件:吉利学院质量评价学生端操作说明
质量保障处
2023年12月11日